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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下之大,无奇不有。

灵门虽然不如道门佛门那样如雷贯耳,但在民间也有数百万信徒,所供奉的灵神生有九头,口吞日月,以山川做衣。有通天彻地之能,传闻能幻化为众生相,庇护信徒平安。

不过传承千年之后,变了味道,有的信徒察觉用请神术,使灵神上身,不止能驱邪除祟,还能用于对敌,于是灵门逐渐变了味道,大半贪图轻而易举请来的修为,不再深信灵门所提倡的广爱,仁和,不屈,使人神之间充斥肮脏生意。

李桃歌还是初次见到灵神上身,不免感慨道:“果然有些门道,气机从无极境巅峰,攀升至逍遥境,看来这灵师宗,倒是有些玄妙之处。”

坐在马车中的于仙林噗嗤一笑,咬了口汁水丰盈的春桃,鄙夷道:“天底下哪有只赚不亏的买卖,随便请神上身,你以为不花钱就能办到?”

“花钱?”

李桃歌惊讶道:“灵神不是神仙吗?难道会觊觎俗世里的金银?”

“灵神当然不要金银。”

于仙林眨了眨眼,“可它要命。”

李桃歌感兴趣道:“咋说?”

于仙林懒洋洋道:“年轻时之前周游列国,遇到过灵门灵师,这帮家伙他娘的跟疯子一样,请灵神上身时所用供品,是自身魂魄精血,请完一次,卧床半月,若是一年请个十次八次,要么痴傻,要么暴毙,没人能活过六十岁。”

李桃歌越听越不对劲。

灵神上身,怎么听起来和自己的观天术有的一拼?

同样是耗费精血元气,仅是没有献祭魂魄而已。

难道……

事关师父和小伞,李桃歌紧皱眉头,不敢再想。

灵神上身的刁春郎,从头到脚漫出杀气,见到二十余骑冲来,冷冷一笑,双手持刀反冲,视铁甲长枪为无物。

随着他杀入阵中,一颗头颅冲天而起,接着散出大蓬血雾。

正要大开杀戒,鎏金铁棒当头凿下。

刀棒相交,刁春郎只是屈膝而已,苗春娇却被掀起,从马背落地,巨力传来的震荡,令他喷出一口淤血。

几十骑与刁春郎擦肩而过。

李桃歌攥紧马鞭,正欲出手,耳边传来于仙林的声音,“顾及将士安危,是好事,可诤子出寒门,没经过世道摔打,如何成器?想想你的来时路,一步一个血印,一步一具枯骨,才成就今日二品侯。收起慈悲心肠,以后的烽火乱世,怕是用不到了。”

李桃歌松开马鞭,咬紧牙关。

于胖子说的没错,护卫营里良莠不齐,有的来自保宁军,有的来自青瓷镇马贼,有的是反水郭熙的叛军,这帮兄弟虽然都沾过血,但缺乏围猎高手的经验,想要他们独当一面,必须经过洗礼。

慈母多败儿,慈主多败军。

“烽火乱世?”

李桃歌听他说的神道,凝声道:“何以见得?”

于仙林笃定道:“周国犯境,南雨质子逃离,江湖宗门与东花勾勾搭搭,西疆防线快要退到碎叶城了,这要是三年之内不起战事,仙爷把脑袋拧下来给你当夜壶!”

李桃歌愁上眉梢。

之前父亲和张燕云都曾预言,十年之内天下大乱。

天象也是有所预示,荧惑守心,双月并天,三星齐辉。

只是不知乱从何起,自己的琅琊城,能否在乱世之中立足。

李桃歌轻声吐出一个杀字!

百骑奔腾的景象,吓得百姓急忙退到江边,生怕遭受无妄之灾,看热闹,没错,错的是不长眼,若是刀剑崩过来,把脖子抹了,玩笑可就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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