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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是,孔!你快跟我交代,到底是怎么追到这种级别的富家千金的?快传授秘诀!我也要去搞一个,到时候还用996拼命?直接躺赢人生啊!”他眼红得几乎冒绿光。

孔天成斜眼一瞥,毫不留情:“就你?下辈子投胎成金蟾再说吧。”

小约翰顿时炸毛,觉得尊严被踩在地上摩擦,一把搂住孔天成脖子就是一顿锁喉。孔天成岂是善茬?虚晃一招,佯装挣扎,趁其松劲瞬间反手制敌,眨眼间就把人按在地上来回碾压。

两人扭作一团,拳脚中夹着笑骂,活像个欠揍的青春期兄弟。

莉莉站在一旁看得忍俊不禁——这一趟烧钱清场值了!原来这家伙私下也能这么疯,这蜜月,简直赚翻。

闹够了,小约翰喘着气爬起来,拍拍灰,带着他们上车,准备先安排一顿接风宴。

这也是跟孔天成学的规矩:朋友远道而来,必须吃顿好的叫“接风”,再洗个热水澡叫“洗尘”。

“算了吧,”孔天成嗤笑,“纽约能有什么好东西?难不成带我们去啃披萨还是汉堡?拿快餐接风,你不觉得滑稽?”

至于那些牛排意面,精致是精致,可少了点热气腾腾的人味儿。说这是接风,纯属辱没了华夏饮食的魂。

“那你有啥主意?”小约翰也不恼,毕竟他和孔天成的关系早不是普通朋友那么简单——那是拿命换来的交情。当年孔天成为救他,眼皮都不眨就砸了几亿美金,这份恩情,让他去挡子弹都眉头不皱。

孔天成略一思索,此行来纽约,首要目标是见老亨利,先把正事敲定,剩下的时间才能彻底撒野。

“先约老亨利见面吧,如果他今天有空,最好现在就安排。”他说道。

小约翰二话不说,掏出小灵通就准备拨号。

看着这个身高近两米的大块头,手里攥着一部小巧到近乎卡通的通讯器,孔天成忍不住嘴角抽搐——这反差,实在太违和了。

看来得加速推进科技进程了,真把智能手机搞出来,就不用每到一个新地方就得换电话卡,麻烦得很。

没过多久,小约翰挂了电话。

“约好了,不过得等到晚上。现在才中午,要不先找个地方吃饭?你说不想吃汉堡牛排,那咱们干脆去唐人街吧,那边中餐多,我偶尔也去打牙祭。”

纽约的唐人街,百多年前就已兴起,历史不可谓不深厚。

历经时代变迁,如今早已自成一派,规模不小。

孔天成来纽约这么多次,竟一次都没踏足过唐人街,正好趁这机会开开眼界。

小约翰朝司机交代一句,车队立马调头,半小时不到,便停在了唐人街入口。

别说,一进来还真有种穿越感——街道两侧满是华夏风情,刚下车时还觉得和周遭格格不入,可一脚踏进去,氛围瞬间切换。

满眼都是熟悉的面孔,耳边飘着天南地北的方言,恍惚间仿佛回到了国内街头。

“孔,我最近迷上一道菜,叫鱼香肉丝,你知道不?明明就没有鱼,偏又叫这名儿。”小约翰一脸得意,显摆起自己的“美食造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