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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去酒吧,什么意思?”

“我爸周五在真情酒吧驻唱,想让你见识见识。”

叶知秋一想自己还没去过酒吧呢,看看也无妨,于是点点头说:“行啊,有空。”

“那可说好了。”

“行行行,只要不让我当灯泡,干嘛都行。”

躺在床上的那俩货,也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,林长志急忙爬了起来:“颜开,算我一个呗,我也没去过酒吧,听说那美女特别多。”

“对对对,让咱也见识见识。”王洪斌也跟着附和着。

颜开无奈,只好点头:“行吧那就一起去。”

周五的晚上几个人吃完晚饭,林长志急不可耐:“颜开,咱们什么时候走?”

“你着什么急?那酒吧怎么也得8点多钟才营业,去早了也没什么人。”

林长志闷骚的性格在此时演绎的淋漓尽致,他特意给自己打扮了一番,那小头型梳的,像狗舔的似的,好像去了就能有一番艳遇似的。

终于挨到了时间,几个人打车直接去了真情酒吧,这地方离学校也不太远。

几个人下了车,环顾四周,还是比较热闹的,这里已经慢慢的开起了许多酒吧,也就是俗称的酒吧一条街。

颜开熟门熟路的,带着几人来到了一间门脸敞亮的酒吧门前,推门进去后,里边的演出已经开始了,但上座率不是太高,也可能是他们来的早的原因。

颜开找了一个靠边的位置,四人坐下,又点了几瓶啤酒。

这地方人员比较杂,可不像后来后海那边的酒吧,那边的酒吧基本都是清吧,听听歌,喝点酒很少有闹事的,但这地方就不一样了。

但是许多歌手都愿意来这样的酒吧唱歌,因为会有人点歌,赏钱也多,清吧的人都比较理性。

“咱们先慢慢喝着,我爸他们还没上场呢。”

叶知秋点点头,而坐在他旁边的林长志小眼睛四下寻摸着,好像在寻找猎物。

舞台上的歌手撕心裂肺的唱着,在这样的场合,大多唱一些摇滚,激情类的,太低沉的歌也不适合这种环境。

渐渐的,人越来越多,场面也热闹了起来,有人在底下不停的呼喊着,随着酒越喝越多,人们的热情也上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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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长志根本没看台上的演出,只在四下寻找,而在他们斜对面有一桌人,三男两女。

其中有一个女人长的挺漂亮,个子高挑,打扮的也很时尚,怎么形容呢?有些像香港电影里老大的女人,烈焰红唇,大波浪,紧身裙,大长腿,高跟鞋,举手投足之间风情万种。

说实话,这种女人对青春期的少年是最致命的,哪怕是叶知秋,当年在看香港电影时,也对这样的女人十分仰慕,林长志自从看到这个女人,马上就沦陷了,这是他心中的圣物啊。

而那个女人却也时不时的往他这桌上看,这边的四人都非常年轻,特别是叶知秋,人长得帅,个子还高,如今的叶知秋已经有1米88,因为练武的缘故,身材也特别好。

今天他穿的是T恤,牛仔,这个T恤稍微有些紧身,便将他的好身材一展无余,其实这些还不是最紧要的,最主要的是叶知秋身上有一股气质,冷静,孤傲,如果岁数再大一些,更成熟了,那将是所有女人的春梦。

对面那个女人也是无意中看到了叶知秋,便挪不开眼睛了,时不时的总往这边看着,而林长志也发现了,但他以为这个人是看的自己,闷骚的人总有些自恋。

林长志长得也算清秀,在他们老家的学校,也算小有名气,毕竟学习好,长的也不错,所以他的自恋都源于,周围人对他的恭维,此时,他心中火热,这个女人是不是看上了自己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