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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朱标从工部大门走出,李俨早已在门口等候多时。

朱标看了一眼李俨一行人淋透的鞋帽,赶紧把人请到屋檐下避雨。

“李主事,孤七日前才去皇庄看过那些玉米,长势喜人,你打理得井井有条,就按种植高粱的法子施肥即可,还有什么疑问吗?”

“有。”

李俨苦笑着说。

“太子殿下,这些玉米最近长势太快了,一晚上能拔高一指长,明显是到了用肥的生长期,下官总觉得,玉米种得太急了,底肥没施好,肥料不够它用的,可能结出来的果实比预料的差,所以便想问问太子殿下,在它原产地,是用的什么肥料?”

“孤回宫问问。”

朱标脱口而出。

李俨诧异地看着朱标。

回宫问问?

问谁去?

陛下?

“下官能一并前去吗?”

面对李俨提出来的请求,朱标不假思索地拒绝了。

“不能。”

“……”

虽然朱标自知,他与父皇在种玉米方面,远不及李俨专业。

可李俨不是焦玉,光靠英儿画画,再靠后期有人解释,就能把偷听心声的事,瞒天过海。

一旦把李俨带到英儿面前,提到“玉米”这两个字,保守了这么久的秘密,就要被英儿识破真相。

“李主事你别着急,天黑之前,孤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。”

“有劳太子殿下了。”

为了防止李俨来回奔波淋雨生病。

朱标便让他跟着一起进宫,在华盖殿的大殿等着,还特意赏了午膳与宋濂等人一起吃。

李俨万万没想到,自己一个小品级的主事,能够和殿阁七大学士,坐在同一桌子上吃饭。

原以为这些大儒十分的讲究,可没想到饭菜一上桌,还没等他说几句表达敬意的话,七位加起来快到五百岁的大学士,麻利地拿起筷子汤勺,该吃吃该喝喝,不仅没有同李俨说话,甚至连共事的同僚也没有多余的寒暄。

吃饱喝足擦完嘴净完手,这才对着李俨露出慈祥的笑容。

“李主事你慢慢吃,我先去午休了。”

“同去同去。”

“还得告诉值守的人,半个时辰后叫醒我们,不然这下雨天睡觉太舒服,容易赖床。”

李俨直到七位大学士的身影,起到午休的偏殿,这才回过神来,站起来拱手相送。

坐下后,他面对着空荡荡的大殿,不住的惊叹:“陛下用人不拘一格,七位大学士更是随性洒脱,都说伴君如伴虎,看来老话也有不准的时候。”

李俨在皇庄呆了这段时日,不用和同僚与上官打交道,他都想着一辈子当司农司主事,听陛下与太子殿下的指令做事,也是非常不错的未来。

可看到七位能够左右国事的大学士,做事风格和他种玉米也差不多,他突然觉得,自己可以更进一步。

“能力越大,责任越大,官权越重,能知道的事情就越多。”

李俨嘀咕一句,眼神不经意地往隔壁的画室看去。

等到他哪天当上三品大员,不知有没有机会,加入到陛下与太子殿下的讨论中去。

对了。

还有旁听的皇孙小殿下。

“真是奇怪,陛下和太子殿下商议国事,为何要带着皇孙小殿下呢?”

李俨在宫里吃的第一顿御膳,因为思考的问题没有答案,味同嚼蜡般,吃不饱也没吃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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