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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护送圣旨前来的,是沈筝的老熟人。

“梳子公公?”

沈筝还没迈下台阶,小梳子便踢着小碎步跑了过来,行礼:“奴才见过沈大人,见过伯爷。”

“梳子公公不必多礼。”沈筝将他扶起,看着那一眼望不到尽头的仪仗队,微惑:“梳子公公,这是......?”

莫非真如县民们猜测那般,是天子给她的灭蝗奖励?

有点好奇。

小梳子从羽林军手中接过圣旨,朝她一笑道:“圣旨到——”

“跪!跪!”

县民们反应比沈筝还快:“快跪,别耽误时间!”

跪好后,他们还不忘提醒孟家人:“喂!那边的!没听到要读圣旨了吗?磨叽什么,赶紧跪好!”

孟其卓猛地回神,看着那封明黄圣旨,他心底一阵窃喜。

今日果然来对了。

皇权当前,沈筝岂有不认祖归宗之理?

真是老天爷都在帮他。

“奉天承运皇帝,诏曰:今有六部协理、柳阳知府、同安县令沈筝临危不乱,亲携百姓灭遮天蝗灾,护我大周国本......”

果然是灭蝗的赏赐。

沈筝心头有数了。

据她估计,自己刚升任柳阳知府不久,近一两年内,可能都无法再升迁。

此次的奖励,应当会以财物为主、田地为辅。

虽说没啥新意,但也好歹是天子的一番心意。

领了,领了!

她悄悄抬了抬眼皮,却见小梳子突然激动起来。

只听他念道:“今,朕破祖制,开先例——”

沈筝闻言微愣。

天子赏给臣子金银田宅,何须“破祖制、开先例”?

不对!

周遭愈发安静,小梳子的声音,却越来越激动:“特封沈筝,为正三品护国侯!赐银印青绶,食柳阳府邑五百户,世袭罔替;赐,紫袍玉带,皇城骑行之权;赏,黄金千两,白银万两,柳阳府良田百亩......钦此——”

最后两个字落下,周遭陷入死一般的安静,连风都好似停了。

沈筝还维持着叩首的姿势,眼底写满不可置信。

正三品铁帽子侯......

有权、有势、有面子、有传承。

本以为的金银田宅,不过是这泼天富贵里最不起眼的点缀。

“恭喜沈侯,贺喜沈侯!”

小梳子的贺喜声传来,是那么的不真实。

“沈侯,接旨吧?”

沈筝都不知自己是如何站起来的,只知道圣旨入手沉甸甸的,明黄色又晃眼得很。

“伯爷......”她突然想起了一旁的余时章。

她为侯,余时章为伯,往后......

“好样的!”余时章眼底满是欣慰,连半点不悦之色都没有。

他是那么地为沈筝骄傲:“你功绩卓然,早该进爵,陛下圣明!余时章,见过——”

“别!别!别!”沈筝抬手惊呼。

小梳子眼疾手快,立刻掏出下一封圣旨:“圣旨到——”

“啊?!”县民们脑子已经懵成了浆糊,刚刚互相搀扶着爬起来,闻言又跪了下去。

“什么情况?圣旨又到了?”

“刚才不都念过了吗?”

“咋回事?刚才那个,是咱大人的封侯圣旨没错吧?”

“没错呀!咱大人已经是正三品护国侯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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